专家提醒:存款也要关注银行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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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06:57 深圳商报 | ||||||||
国家将不再为金融机构违规经营“兜底”,专家提醒 存款也要关注银行风险 头条提示
伴随着新的《企业破产法》即将三审通过,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摆上决策者的议事日程。居民储蓄必须关注银行风险,居民存款今后可能不再受到国家百分之百地保护。 专家称,个人债权优先、全额偿付的做法,一定程度上诱发了金融机构的恶意经营行为,也没有体现出公平原则。 【本报讯】“居民储蓄必须关注银行风险。”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在国际金融论坛上此番表态。 央行吹风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吴的讲话可视作一种“吹风”:伴随着新的《企业破产法》即将三审通过,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摆上决策者的议事日程。 此前不久,央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四部委联合制定发布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实行全额收购政策。权威人士表示,这种全额保护,其实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保护广大储户和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与社会稳定的权宜之计。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要对储蓄存款和股民保证金实行全额保护,只是在《商业银行法》中提出要优先赔偿。 而且,该人士提醒,在“收购意见”中,国家以往那种在金融风险处置过程中,对个人债权实行全额兑付的政策正在改变:对除个人储蓄存款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以外的其他个人债权,本金10万元及10万元以下的全额收购,超过10万元的部分九折收购。 不可忽视的道德风险 专家指出,从近几年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践看,国家对个人债权实行全额兑付,虽然维护了社会稳定,但也带来不可忽视的道德风险,最终将会威胁到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这表现在以下多个方面: 其一,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一直没有得到遏制。由于有国家最终补偿兜底的思路作祟,恶意经营者将其客户当成了自己手中的“人质”。这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金融机构的恶意经营行为。 其二,国家“兜底”客观上鼓励了个人投资者的侥幸心理。因为知道如果金融机构出问题,政府会埋单,就放松了辨别金融产品的风险与合法性这根弦,只要是高利金融产品就敢买。 其三,“兜底”还有可能使监管部门放松监管。由于有中央银行对问题机构再贷款的依赖,监管部门平时可能对金融机构疏于监管,甚至容忍一些违规经营行为,使本来可以较低成本实现市场退出的金融机构,直到问题大得不可掩盖,才迫不得已关闭。 此外,对个人债权优先、全额偿付的做法,也没有体现出公平原则。以往金融机构退出过程中,机构债权人只能参与退出机构支付个人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清盘,一般来说,其偿付比例都比较低。这容易引发一些名义上为机构债权但实际上是个人债权的纠纷,如社保基金存款、职工互助储蓄存款、村民征地款等。 权威人士分析说,作为一件具有阶段性的过渡性文件,《收购意见》最终将会被存款保险制度和投资者补偿制度等长效机制取代,到了那一天,储蓄存款不会再有全额保护了。(曾宇) 作者:曾宇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