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周宏 发自上海
11月29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布,该公司日前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创新试点公司材料。据悉,海通证券的创新审计工作已全部结束,并即将接受有关证管部门的验收。这同时意味着第三批券商创新试点的申报工作已经展开。
在此之前,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中金公司获得了首批券商创新试点资格。而包括东方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等参与的第二批券商创新试点评审,结果尚未公布。
海通证券有关人士表示,推动公司创新是一项持续性的长期工作。作为一家管理规范、资产质量高、风险控制能力突出的国内资本规模最大的券商,其加盟创新试点证券公司的行列,将更有效提升我国证券业的整体的竞争实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申报创新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具备公司治理和内部风险控制较好、资本充足水平较高、经营管理较规范等条件,试点证券公司的各项创新活动应在其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创新业务的规模应与其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其创新业务应建立量化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而海通证券公司已完全符合创新试点的相关条件。
此外,在积极组织申请创新试点证券公司资格的同时,该公司已经准备了包括组织与制度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服务创新四大类11个系统共计44个创新系列产品的设计,并将适时推出。该公司资金存管制度也已制定完毕,现已进入运行阶段。该公司决策层表示,创新资格获取后,该公司将加大对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严格规范运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另外,该公司与中国政府、比利时政府、富通集团发起设立的中比产业基金已经成立,成功募集1亿欧元,开始正式运营。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1月30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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