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增值税项目上优惠多多,广州市国税的具体规定为: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小商铺、小公司,月销售额在5000元以下,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月销售额在3000元以下的,或日销售额在2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其销售额是指生产环节、商业流通环节的销售额;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销售额超过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标准时,应全额计征增值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免税的货物除外)。
(紫/编制)
(来源:金羊网)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