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上海11月28日电(记者潘清)记者28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将于11月29日发布,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与现行《股票上市规则》相比,新规则突出了信息披露基
本原则并引入公平披露的概念,强调对上市公司董(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管理,要求高管人员补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将原规则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实和梳理。
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易所提高了《股票上市规则》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信息暂缓披露和豁免披露的条件;增加关于董事诚信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的有关规定;将定期报告涉及的预约披露、业绩预告及其修正、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处理等要求在规则中以条文形式明确下来;确定重大事项首次披露的时点并细化持续披露的要求;充实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披露内容;统一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等十一类交易的披露标准,并在相对额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交易绝对金额这一判断指标。
新规则改革和简化停牌制度,取消了季度报告和部分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赋予交易所在停牌和复牌问题上更多的自主权,以突出警示性停牌的作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同时发布新的《股票上市规则》。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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