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昨在中央财经大学举办的第二届中国财经法律论坛上说,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是必要的,目前看来也是朝着良好的方向前进,不过对金融机构大规模的注资应当纳入法制的轨道。
吴敬琏说,对两大银行的注资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当时银行的全部资本金还不足以冲销不良资产,更不要说符合巴赛尔协议所规定的8%的资本充足率了。目前对最终效果下定论
还为时过早。
他强调,虽然注资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类似的注资问题还是要纳入法制的轨道,要设立法制的程序来加以控制。他认为,用外汇储备去注资,就相当于用铸币税去投资,相当于财政投资,而且是大额的投资。对财政投资有预算法管理,而对此类投资却没有法律来控制,很有可能投资就有去无回。从今年的南方证券、德隆事件以及辽宁证券被托管等等事件来看,如果对类似投资没有约束的话,铸币税将可能被一再用于填补不良资产的窟窿,从而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他认为,对注资要用法律来进行控制,但这并不是说每一笔钱都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去批准。而是说人民代表大会要用法律手段加以控制。上海证券报记者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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