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报告》显示
本报讯记者11月24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2003年度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报告》显示:2003年,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大部分处于好和较好水平;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较好和轻度污染状态。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属重度污染的城市占3.2%和0.6%。据46个城市统计约1%的人口处在噪声重度污染区域。
这份报告是在对全国401个城市进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352个城市进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基础上得出的。
2003年度,全国401个市(镇)进行了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其中13个城市为重度污染,占监测城市总数的3.2%;21个城市为中度污染,占5.2%;50个城市为轻度污染,占12.5%;141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占35.2%;17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占43.9%。与2002年比,2003年全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的城市比例增加了4.8个百分点;属于较好的城市比例下降了3.7个百分点;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比例变化分别是0.2、-1.8和0.5个百分点。2003年国控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比例较上年上升了5.8个百分点。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且排在前10名的城市分别是:洛阳、南通、拉萨、桂林、珠海、重庆、连云港、合肥、湛江和沈阳。
2003年度,全国352个市(镇)进行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其中2个为重度污染,占监测城市总数的0.6%;9个城市为中度污染,占2.5%;150个城市为轻度污染,占42.6%;178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占50.6%;13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好,占3.7%。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且排在前10名的城市分别是:济南、烟台、银川、西宁、合肥、秦皇岛、宁波、乌鲁木齐、沈阳和桂林。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尽管目前全国城市的声环境质量尚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噪声污染投诉率高,2003年度由于噪声、振动引起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约50次,占全国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2.7%,信访部门接到噪声污染投诉信件201143封,占环境污染投诉信件的43%;交通噪声污染仍不乐观,道路交通噪声仍是困扰城市声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此外,城市生活区域扩大,各类公共娱乐场所数量不断增加,营业时间加长,也增加了生活噪声源的影响范围。
据了解,城市环境噪声声源分为5类: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其他噪声。2003年度,我国城市区域噪声的声源结构为:交通噪声占23.5%;工业噪声占10.7%;施工噪声占3.5%;社会生活噪声占51.6%;其他噪声占10.7%。与2002年比较,2003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源构成变化不大。
作者::毛欢喜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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