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讯(600083)第一大股东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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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 07: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11月26日,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以下简称“福地总公司”)通知,获悉福地总公司与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丰公司”)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于2004年11月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地总公司拟将其持
一、在本次股份转让前福地总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79,618,194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62%)。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盈丰公司将持有本公司6,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7%),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福地总公司仍将持有本公司11,618,194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5%)。 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股份转让仍待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后方可进行。 特此公告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