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绵高新(600139)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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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 07: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截止2004年7月30日,德阳东方电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工”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债权转让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3)。 3、本次债权转让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东方电工注册地为德阳华山北路114号,法定代表人张明亮,注册资本1500万元,主要股东为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卓越电工注册地为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400万元,主要股东为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东方电工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卓越电工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同一人,其法定代表人与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为截止2004年7月30日,东方电工历年来与上市公司往来中形成的对本公司债务中的一部分,金额为500万元。 2、本次债权转让未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审计。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同意东方电工将所欠本公司500万元债务转让给卓越电工,卓越电工同意受让该部分债务。 2、卓越电工同意在2005年7月30日前以现金偿还本公司500万元债务。 五、债权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方电工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往来频繁,形成大量债权、债务,现本公司已全部出让东方电工股权,不再为其股东,为保证债权的安全,特与卓越电工达成本次债权转让协议,卓越电工对本公司做出还款承诺,因此本次债权转让对本公司是有利的。 六、备查文件 1、转让协议;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