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发展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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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 07: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26日在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崔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907838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2388010股; 2、蒋炜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907838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2388010股; 3、选举于继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907838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2388010股; 4、选举程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907838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238801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杰、赵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