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科两国贸易一直健康、平稳地发展,两国贸易额逐年上升。据我国海关统计,2004年1-9月份两国进出口总额为9.08亿美元,其中出口3.56亿美元,进口5.52亿美元。众所周知,海湾地区是安全因素极不稳定区域,尽管近些年这一地区多次发生战争和恐怖活动,但都没有对中科两国贸易产生太大影响,两国贸易额以每年1-2亿的速度增长,且增长态势良好。特别是伊拉克战争结束后,科威特政府将对外政策转向加速国内经济建设上来,随着我国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知名度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科威特企业看好中国商品,大批
的科威特商人前往中国进行采购,进口商品的种类不断增加。据统计,近些年,我国对科威特的出口产品由原来的传统产品(纺织品、工艺品、家具、五金工具等)逐渐向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双高”产品转变(汽车、机电产品和通讯设备等),从而带动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打入科威特市场,使两国贸易呈良性发展,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但是随着两国贸易量的不断增加,两国企业间的贸易磨擦也在逐渐增多,贸易纠纷上升,这些虽然不是普遍问题,但影响较大,如果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将直接影响两国贸易的平稳健康发展。我们对近些年发生的贸易纠纷进行了综合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货、样不符,产品质量存在较大差异
科威特商人大部分采用看样定货的方式从事贸易,所以他们对国内大型商品交易会特别感兴趣。据了解,科威特每年参加广交会、义乌小商品交易会、迪拜机电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览会的人数逐年增加,科商在展会上看好样品后就立即签约订货。但由于各种原因,我企业在履约交货时,时常出现产品的质量与样品不符。例如:我国一家水暖设备企业与科商签订了一份厨房水暖设备的出口协议,货物按期抵达科威特后,科商开箱发现,产品与样品存在较大差异,且未按规定包装,到货产品几乎无法使用,给科商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尽管后来双方通过协商,最终使该问题得以解决,但这件事在科商中造成很坏影响。二、交货延迟,影响正常使用和销售
在近期出现的贸易纠纷中,国内企业不能按期交货的案例不断上升。科威特大部分是中小型私营企业,由于科市场消费容量有限,因此一些企业不愿大批存货,再加上我国每年各种大型商品交易会很多,参展订货非常方便,所以他们基本采用“随用随进”的方式进行贸易,因此一般要求进货时间较短。我国出口到科威特的货物大部分要走水路,一般需要1-2个月时间,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国内企业不能按期交货,双方为此发生贸易纠纷。据我们了解,有的是由于船运公司的原因,有的是货物运输中出现问题后延迟了交货期。
三、单据不全,致使科商无法提货
科威特是一个法律法规比较健全的国家,在两国贸易中多次发生我企业不能及时将有关单据提供给科方,致使科商无法从海关提货。今年初,国内一家企业与科商签订了一笔贸易合同,根据合同要求,我企业按时将货物运抵科威特,但由于没有及时将有关单据提供给科商,致使该批货物长期滞留海关,科海关按规定收取了高额滞留金,双方就此费用产生纠纷。尽管后来经过我们了解,不完全是国内企业的原因,但这类矛盾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双方企业今后贸易的正常开展。
四、货、证不符,导致双方发生纠纷
国内有些企业,在经营方面存在严重的“短视行为”,只注重产品的销售,不考虑售后服务,特别是有的企业为了达到销售额增长的目的,不惜采取欺骗手段。例如,国内一家企业与科商签订一批出口汽车配件合同,该合同是出口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一部分,出口合同和信用证上都标明产品为全新,但科商提货后发现货物是库存产品、有的已经生锈,有的零部件已损坏,所进商品大部分无法正常使用,仅这一单就给科商造成上百万人民币的损失,科商反映非常强烈。
五、包装不规范,货到后无法入库
我一些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缺乏国际贸易常识,在产品包装上存在很多问题,如按照国际惯例,出口产品包装必须要有产品名称(PARTNAME)、产品编号(PARTMIMBER)、原产地(ORIGINOFPRODUCT)、数量和尺寸等,并且要附有英文标识和说明。而国内一些企业,不按要求进行包装,使科商无法分辩货物,给产品使用和销售带来很大困难。另外还有的企业将多种产品混装,致使科商无法提货,造成货物长时间滞留海关。由于科海关对长期滞留的货物一律处以较高罚款,所以此类事情的发生,给科商带来很大经济损失,这类投诉约占贸易纠纷总数的40%。
为了避免双方贸易纠纷的增加,使两国贸易能够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1、我国出口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中要重信誉、守信用,严把商品质量关,特别是一些流通领域的贸易公司,在采购货物或委托加工产品时,要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认真履行协议条款,按期交货,并保证质量,这样才能使双边贸易长期、稳定地发展,要克服那种“短期行为”,因为有些国内企业,认为科威特国家不大,市场容量有限,没有长期发展的打算,于是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作法,这种行为的结果,最终使得我国产品逐渐退出科威特市场,这样的例子以前也曾发生过,所以我国企业应引以为戒。
2、在国际贸易中双方产生贸易纠纷是难免的,但出现问题后,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不能只考虑已方,要从长计议,特别是要从两国贸易发展的角度考虑,避免双方由于贸易纠纷演变成法律纠纷。科威特国家不大,科商之间联系频繁,因此每一次小的贸易纠纷都有可能在科商中产生较大影响,避免贸易纠纷的关键就是要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认真履行协议。
3、科威特是个伊斯兰国家,由于宗教信仰原因,对进口产品的花色、图案有其特殊要求,我企业应充分了解这一特点,在出口产品时加以注意,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我国内一家地毯企业,在出口科威特的地毯上编进一些中、西式人物和风景,这些在科威特是不允许的,由于我企业对伊斯兰文化不了解,使双方产生贸易纠纷,这类不是由于产品质量而引发的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我国企业要在产品出口前充分了解和熟悉出口国的历史背景、政策法规、民族习俗、文化特点等,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贸易纠纷。
4、近些年,随着中科两国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出口科威特的产品结构已发生变化,由原来单纯的低附加值的加工产品,向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转变,这是两国贸易呈良性发展的具体表现。但由于一般高附加值产品需要出口企业提供售后服务,这就要求我出口产品不但要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同时还要有优质的售后服务。目前,科威特对我机电产品反映最大的问题,就是产品的售后服务。因此我企业应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还要加大售后服务的工作力度,这样才能使我产品真正站稳科威特市场。
5、科威特是世界石油出口的主要国家,拥有丰富的“石油美元”。科每年进口额达70-80亿美元,由于科国内具备大型生产能力的企业不多,工业品及消费品基本依赖进口,科每年进口额的37%是机电产品,而我国目前出口到科威特的产品额只占科进口额的1%。因此我机电产品企业应加大对科威特市场的开拓力度,把我国更多质优价廉的机电产品打入科市场,提高我出口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要在包装和唛头上,严格按照国际贸易规则运作,避免由于操作不规范出现贸易纠纷,以至影响两国企业间正常贸易的开展。
妥善解决贸易纠纷是我们每个出口企业应尽的责任,因此我国企业应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贸易中认真遵守国际贸易规则,严把产品质量关,切实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履约,尽量避免产生贸易纠纷,使两贸易健康稳定地发展,这是双方企业的心愿,也是两国贸易发展的需要。中东地区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点地区,我们不但要打入这一市场,同时还要站稳这一市场,并通过科威特将我国产品辐射到周边国家。良好的产品信誉,优质的售后服务是巩固市场的先决条件。伊拉克局势平稳后,由于地缘关系,科威特将会成为伊拉克进口的主要通道,而我国产品不论同科威特还是伊拉克,都存在很强的互补性。因此我们应在努力开拓新市场的同时,不断提高我产品质量和认知度,使科威特成为我国商品在海湾地区新的集散地。
作者:张军(中国驻科威特经商参处 二等秘书)
(信息来源:贸研院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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