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不能任由“语言暴力”泛滥(各抒己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08:05 人民网-市场报

  慎海雄

  最近,江苏一名17岁的中学生因不堪老师在课堂上当众羞辱,写完遗书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河南一名13岁的女孩因为从一家超市拿了价值1.8元的文具袋,被超市员工长时间滞留时恶语威吓,导致精神分裂。这两起事件,都反映出了“语言暴力”的杀伤力。

  “语言暴力”这把软刀子,一方面会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伤害乃至更严重的后果,另一方面也暴露了那些施行“语言暴力”者自身素质的低下。恶语伤人不仅是道德问题,“骂死人”同样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对未成年人,采取当众辱骂等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实质伤害的,明显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遗憾的是,近年来发生的学生因老师谩骂而自杀的事件中,都没有看到违法老师被追究法律责任。在群众法制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这种现象令人费解。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日前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三大校园伤害问题。81.45%的被访小学生认为,“语言伤害”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语言暴力”不仅仅发生在校园,在一些政府“窗口”单位,特别是涉及行政执法的公检法、工商财税等部门的某些人员那里,虽然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已大大减少,但出口成“脏”,动辄威胁、辱骂当事人的事情还屡见不鲜。这类“语言暴力”不仅对被施暴者造成了伤害,也影响教学、执法等效果,甚至酿成人间悲剧。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陆续推出了各种形式的“行业忌语”,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语言暴力”的发生。但目前各地针对教师的“行业忌语”闻之甚少,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把“教师忌语”列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尽快予以推行。

  《京华时报》

  《市场报》 (2004年11月26日 第八版)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东航客机在包头坠毁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雀巢奶粉被诉造假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国足告别2006世界杯
广州车展美女图450张
经典两厢车狂热贴图
家居家装实用图库
北京打折楼盘信息汇总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