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06: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2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 4、本基金自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1月7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银行券商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办理本公司的基金账户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和认购本基金可在上述机构同时进行。 7、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的首次认购起点为1000元(不分机构和个人),在直销中心的首次认购起点为10万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 8、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9、投资者认购款项在认购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认购人所有,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其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还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1、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2、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4064800)及直销专线电话(021-64718300)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50002) 2、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6、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复兴西路159号 邮编:200031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64800 直销专线:021-64718300 直销传真:021-64375409 在认购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发行相关事宜的查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代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在以下17个主要城市的207家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大连、南京、杭州、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汕头。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11个城市的2000多个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山、珠海、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大连、辽阳、洛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59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在以下23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武汉、沈阳、成都、泉州、绍兴、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泰州、扬州、江阴、镇江、淮安、张家港、盐城、南通。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同证券在以下26个城市5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武汉、沈阳、大连、吉林、厦门、福州、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济宁、莱芜、枣庄、临沂、泰安、东营、日照、聊城、荷泽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 (0531-79288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962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城市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400-8888-108(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841912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37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深圳、北京、杭州、广州、成都、大连、哈尔滨。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28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太原、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351-8686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46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长春、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南京、大连、武汉、杭州、江阴、太原、吉林、延吉、四平、通化、白城、辽源、松原、白山。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431-96688-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36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阜阳、滁州、安庆、六安、巢湖、宣城、黄山。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7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26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阜阳、滁州、安庆、六安、巢湖、宣城、黄山、池州、宿州。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551-516167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5个城市22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杭州、沈阳、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赤峰、乌兰察布、包头、东胜、临河、乌海。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51159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第一证券有限公司 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在以下 个城市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021-68886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如本次认购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7、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1月7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认购期满后,若本基金通过柜台和交易所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可以宣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否则本基金将延长募集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若自基金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本公司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三个月届满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8、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认购费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期利息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1.0%,基金发售价格为1元。假定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1.0%=1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00+3=9,903元 认购份额=9,903/1.00=9,903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3份基金单位。 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000+认购期利息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为1000元,基金发售价格为1元。假定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00+3,000=10,002,000元 认购份额=10,002,000/1.00=10,002,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2,000份基金单位。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2、认购受理:在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1月7日期间,销售网点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具体时间见各销售网点公告。 3、资金缴纳:投资者须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行基金认购。 4、份额确认:销售网点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表示该网点确实收到投资者的申请信息和足额认购资金,该网点会将基金认购申请表其中一联作为受理确认凭证交给投资者。认购份额的确认由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完成,待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到原申请网点查询打印交易确认单,本公司也会根据投资者的需要为其寄送认购确认书。 5、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或传真委托的方式进行认购。 6、投资者的首次认购起点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认购,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已经获得基金账号的投资者,可以在任何销售网点进行认购。 7、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接受首次认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不设金额级差。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首次认购起点为1000元(含1000元)。首次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与认购。 1、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民生银行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必须以事先开立的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的活期存款账户作为基金业务的结算账户。 (2)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基金业务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国内任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但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2、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办理时间为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1月7日,9:3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指定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D.个人如有代理人,则: a)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个人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C.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缴款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方式如下: 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直销帐户(1): 帐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44936-0404000078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直销帐户(2): 帐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76392-9702015385000005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支行 直销帐户(3): 帐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1176129013100022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武康路支行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若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通过中国民生银行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为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1月月7日,9:0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正常营业)。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帐户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个人投资者到中国民生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B.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 C.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民生银行的说明为准。 4、通过交通银行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1月7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发售)。 (2)个人客户购买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A、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天治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B、开通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C、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C、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天治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B、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A、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5、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包括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1月7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A、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C、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A、个人投资者在各个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B、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C、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D、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E、 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注意事项: (1)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2)在中国民生银行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机构卡)的银行存款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如果机构投资者首次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1月7日,9:30?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写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的开户申请表; B.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D.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E.预留印鉴卡; F.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B.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其复印件; C.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机构名称,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优质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方式如下: 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够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以下银行开立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直销帐户(1): 帐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44936-0404000078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直销帐户(2): 帐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76392-9702015385000005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支行 直销帐户(3): 帐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1176129013100022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武康路支行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若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帐,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通过中国民生银行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11月9日至2005年1月7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首先须办妥中国民生银行机构结算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然后由经办人到对公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E.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民生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A.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机构卡)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民生银行的说明为准。 4.通过交通银行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5月25日至2004年6月25日,9:30-16:00(不包括周六、周日)。 (2)机构客户购买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A、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天治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B、开通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C、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B、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C、机构代码证; D、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F、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B、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C、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A、《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B、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C、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D、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6、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包括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1月7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B、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f)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C、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A、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B、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C、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帐户。 2、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认购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3、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售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在本基金发售结束后,由中国民生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符合法定条件,则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得到书面确认后,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不符合法定条件,则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发售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平路83号50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成立时间: 2003年5月27日 电话:(021)64713618 传真:(021)64717178 联系人:解晓然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电话: 010-58560758 010-58560666-8988 传真: 010-58560794 联系人: 辛 洁、吴 杰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复兴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7日 电话:021-64371155-8606 传真:021-64713758 联系人:张佳珏 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人代表: 经叔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8560794 电话: 010-58560758,58560666-8988 联系人:辛洁 吴杰 (2)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 马国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55,0755-25125666 电话: 0755-82493561 传真: 0755-82492187 联系人: 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网址:www.htsc.com.cn (6)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段虎 电话:0531-5689888-9690 联系人:罗海涛 网址:www.ttstock.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站: www.gtja.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网站:www.htsec.com (9)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站:www.csc108.com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网站:www.xyzq.com.cn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网址:www.dfzq.com.cn (12)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客户服务电话:0351-8686868 联系人:邹连星 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13)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客户服务电话:0431-5096702 联系人:高新宇 网址:www.nesc.cn (14)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联系人:李蔡 网站:www.gyzq.com.cn (1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客户服务电话:0551-5161671 联系人:唐泳 网站:www.hazq.com (16)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阳 客户服务电话:021-51159559 联系人:蒋玮 网站:www.cnht.com.cn (17)第一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情侣南路259号日华商业广场A区4楼 法定代表人:蒋会成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6599 联系人:高云涛 网站:www.dyzq.com (四)登记注册人 同基金管理人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廖海 吕红 联系人:廖海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 汤云为 电话:021-62191219转392 传真:021-63243522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陆永炜 徐艳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