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十一五节能的重点领域是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用和民用,并提出通过国家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政策支持节能的措施。
规划提出,十一五的五大节能重点领域中,工业节能的重点是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高耗能行业,交通节能的重点是新增机动车,建筑
节能的重点是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商用和民用节能的重点是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标准。规划同时还提出了十项实现节能中长期规划的保障措施,包括坚持和实施节能优先的方针,节能优先要体现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等政策中;制定和实施统一协调促进节能的能源和环境政策,煤炭应主要用于发电,提高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例,石油应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化工原料和现阶段无法替代的用油领域;制定和实施促进结构调整的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强化节能的激励政策,研究鼓励发展节能车型和加快淘汰高耗油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等。上海证券报记者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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