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0日25646-2004/18公告说,外贸署决定对进口的测量尺、卷尺(商品编码:9017.80.10.90.19)实施监管。进口的测量尺、卷尺CIF价格低于$8/kg的在监管范围内,但低于上述价格的批次货物少于150公斤的免监管。监管期为6个月,从公告发布起执行。
(信息来源:驻土耳其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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