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新规引发异议
本报讯记者黄海云报道:近日,一份《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传到了广州一些乳品企业手中,内文明确认定“‘鲜奶’的名称是商业炒作的误名称”。这意味着以后“鲜奶”这个说法要消失了。昨天,广州市奶协邀请燕塘、晨光、澳纯等大部分本地乳品企业进行座谈,共商对策,希望与上海、四川、北京等地区的鲜奶企业联手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新规要求剔除“鲜”字
记者在广州市奶协看到了这份由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发出的《关于“举办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培训班”的通知》。通知称,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于明年10月1日开始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则是培训资料之一。按照《通则》规定,以后市面上所有饮料都必须将“鲜”字剔除,按照国家规定的名称来标注。
“《通则》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指南》中针对鲜奶的某些说法明显是错误的。”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表示,《指南》中认为“只有未经任何加工的才是鲜奶,因此市面上出售的都不是鲜奶”,这是将“生奶”(或称原奶)和传统上认为的“鲜奶”(巴氏消毒奶)混淆了。佛山澳纯乳业副总经理娄华提出,鲜奶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原材料是新鲜的,产品是新鲜的,所以加工过的产品,只要没有变质,就是新鲜的。
不同的理解不同说法
让企业和奶协人士哭笑不得的是,《指南》上对于“鲜奶的标准术语是生鲜奶”的论据,引用了美国联邦法规101部分食品标签101.95的说明:“新鲜”一词用于食品标签上或标示上,是指该食品处于生的状态,未经过冷冻或任何形式的热处理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防腐处理。但该法规紧接着列出了特例:“比如允许使用‘新鲜’来描述经过巴氏杀菌加工的全脂牛奶。”显然是前后矛盾,只在引用的英文原文中有所体现,特例并没有被翻译成中文。
王丁棉表示,国际上素来将经过低温杀菌的巴氏奶称“鲜奶”,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就非改不可。他指出,《通则》的执行,将对全国各地的巴氏奶造成打击,但对于常温奶而言则是利好。而从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巴氏奶才是奶业的主流,常温奶只是补充,便于解决奶源分布不平衡等问题。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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