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实施细则出台--新业务助推债市反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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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 11:33 证券时报 | |||||||||
    周三,受国债买断式回购即将推出消息的影响,现券市场一扫连日来的低迷,出现全面反弹。上证国债指数以94.68点开盘,盘中呈现单边上扬走势,最高上攀94.84点,最终报收于94.81点,涨0.14%;全天共成交9.8535亿元,较前一日略有放大。27只现券品种除9704券下跌0.21%外,其余品种全部飘红。其中,三只长期品种0303券、0107券和0213券涨幅靠前。而近来受十期国债发行影响而有所走弱的0407券、0404券等品种也出现了较强反弹。
    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是指国债持有人在将一笔国债卖出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购回该笔国债的交易行为。通过卖出一笔国债以获得对应资金,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从对方购回同笔国债的为融资方(申报时为买方);以一定数量的资金购得对应的国债,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向对方卖出对应国债的为融券方(申报时为卖方)。     相关实施细则包含了申报、履约金、清算交收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申报方面,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在价格、申报单位、每笔申报限量等方面也有一定限制。     同时,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这也是国债买断式回购的创新之一。根据规定,融资方和融券方在成交当日须按一定比率缴纳履约金。履约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管理,在买断式回购到期并完成清算交收前,双方不得动用。履约金比率由上交所根据控制风险和保证履约的原则,参照相同期限已上市国债的历史价格波动情况确定。履约金比率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清算交收方面,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进行。初次清算价格为上一交易日对应国债的收盘价(净价)加上交易日对应国债的应计利息,购回清算价为购回价(净价)加上到期日应计利息。     国债的买断式回购之所以引来市场众多投资者的关注,其主要的魅力就在于,买断式回购表现为前后两笔债券约定的反向交易,因此不仅保留了原有回购的融资功能,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融券的功能。尽管与真正的期货交易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其特色非常鲜明,将有助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活跃和融资功能的进一步体现。     于24日发行的记账式十期国债成为了买断式回购交易的首只品种。本期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品种为7天、28天和91天,履约金分别为1.5%、3%和5%。近来就新券的发行问题,市场反映较为冷淡,尤其是连续五根阴线更是表现出投资者参与意愿的淡薄。交易所市场上国债买断式回购业务的长远影响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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