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贷款证券化最重要的作用是让社会机构和中小投资者来分担住宅贷款的风险。但是现在要询问的是,当前的市场是否会欢迎这样的金融产品,推出“证券化”是否只是技术执行者的一厢情愿?
技术上探讨可操作性当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市场大环境的培育。
中国住宅贷款证券化道路再次面临波折。国家最高监管机构日前重申,住宅贷款证券化试水权仍将由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竞争,最终结果将在明年年初揭晓。沪上一家先期夺标呼声极高的银行意外落选,转而寻求在上海本地试行相关“证券化”尝试的可能性。
“现在关注的并不是谁落选的问题。”参加这次研讨会的麦格理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章利华在听到消息的第一时间表示,“关键是尽快迈出‘证券化’的第一步,把市场打开。至于今后这项业务如何扩展,不过是把钱从一间房间搬到另一间罢了。”
“准证券化”悄然进行中
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尝试虽然在临近2004年底才出现正式启动的曙光,但对于这一国外先进金融技术的借鉴却早已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过程中被悄悄使用。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批准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德意志银行以证券化模式合作处置其25.52亿元不良资产的方案,这是国内首个被允许在境外发行不良资产支持债券的项目,也可被视作中国资产“准证券化”的一次尝试。目前有消息表明,监管机构也有意在债券市场发行首个证券化产品,希望以此促进债券交易市场的发展。
所谓的“住宅贷款证券化”,按照章利华的表述,就是把一些长期的固定的不是流动性很好的资产变成一个现金流,再通过中介机构强化信用级别,同时把这些资产的收益权转变为标准债券发行并上市流通。那么,选择银行业担当证券化试点的先锋,恐怕也与银行改制和遗留不良资产处置问题有关。
但是,证券化的作用绝不仅仅是为了“甩包袱”给投资者。随着证券化概念在中国的日趋深入,观察家指出建行和中行角力的重点转变到为银行贷款的整体打包。目前出台的建行方案主要涉及100亿元的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方案,而国家开发银行则在砝码上再加上了相当规模的基建类贷款。
“未来证券化的代理机构需要考虑的是成功销售由良性贷款支撑的产品,而不仅仅是打包坏账。”有观察家分析道。
章利华指出,住宅贷款证券化的技术其实并不复杂,说到底只是一项转换的工作,但是由于这个转换过程涉及到好几个法律主体,而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梳理清楚,而我国当前对于证券化的立法还是一片空白。如何合法地进行产权转让,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都是十分棘手的问题。
专业投资机构要分羹
作为专家,章利华在国外曾经长期负责住宅贷款证券化的业务,而把银行资产打包出售,一直是麦格理做得最顺手的业务之一。
麦格理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虽然2000年才来到上海,却一直是建行证券化业务的忠实关注者和合作伙伴。
澳大利亚最大的经验还在于引进了“非银行信贷机构”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使得住宅贷款行业的分布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变化。过去只有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住宅贷款的业务,由于引入了一些非银行信贷机构的加入,使得一些不具备银行资质的专业从事住宅贷款的金融机构也应运而生。新生代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全力出击,金融创新不断出现,原来死气沉沉的局面被彻底打破。
然而,麦格理在中国的身份是十分特殊的。麦格理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目前并不是一个注册并获得银行执照的金融企业,至多只能归于众多海外投资者的一员。然而,有着多年成功运作“住宅贷款证券化”经验的麦格理又怎肯放弃从未开垦过的中国市场呢?转而寻求与试点银行的合作成为麦格理当前业务的重点。
章利华非常看好在两家银行成功试点证券化之后,类似专业的“非银行信贷机构”在中国市场上“分一杯羹”的发展前景。“中国的市场是十分广大而值得期待的,我们需要做的是为其成长逐步树立规范。”章利华说。
关注二级流动市场
对于住房贷款证券化,章利华认为,国内专业人士在技术上的探讨已经相当深入,一些模式雏形已经形成,技术手段准备也日趋成熟。关键的问题在于参与证券化的参与者到底是谁。
“住宅贷款证券化最重要的作用是让社会机构和中小投资者来分担住宅贷款的风险。但是现在要询问的是,当前的市场是否会欢迎这样的金融产品,推出‘证券化’是否只是技术执行者的一厢情愿?”章利华说到未来证券化所要面对的市场反应,十分谨慎,“技术上探讨可操作性当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市场大环境的培育。”
技术可行不等于市场可行。章利华认为,外界过多地炒作“谁是资产证券化”第一行其实是十分无聊的,更重要的思考在于证券化后的二级流动市场到底在哪里?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1月25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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