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刚24日上海报道】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吴鸿玫在今天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将于次日(25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此举标志着1998年12月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已作重大修改和完善,即增添了“市场这一关键词。
吴鸿玫介绍说,新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共有五个章节33个条款,与原
《办法》相比,具有六大特点:一是加强了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职能,二是明确了交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功能,三是建立了市场发现和决定交易价格的机制,四是新增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
容,五是增加了外资购并产权的条款,六是强化了政府的服务功能。
目前,上海市国资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制定《办法》的实施细则,将《办法》所体现的精神和规定的内容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吴鸿玫还向媒体披露,2003年上海产权市场总交易量达到3244亿元,今年1-10月份,总交易量累计达到3003.15亿元,同比增长18%,交易量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目前上海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呈现出市场交易量持续增长、市场运作不断完善、市场交易主体多元化和交易的方式不断创新四个特点。(25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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