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能否让17名债权人全部“点头”是关键
本报讯 记者 何晓晴 报道:在退市悬崖苦苦挣扎的*ST大洋(200057)终于等来了“救世主”。
昨日,*ST大洋(200057)发布收购报告书称,2004年11月12日,*ST大洋实际控制人
(第二大股东)深圳市金业集团有限公司(金业集团)及金业集团的关联公司广东格林发展有限公司(格林公司)与佛山中基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佛山中基分别受让金业集团和格林公司持有的大洋股份16.59%和13.39%股权,共计境内法人股32843721股和26516679股,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430万元和853.04万元,佛山中基以现金支付。股权收购完成之后,佛山中基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不过,佛山中基当*ST大洋“救世主”还是有条件的。*ST大洋称,由于出让方持有的股份均被司法冻结,故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同时与股权冻结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浙江东风机械厂、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签订了用本次股权转让款偿还债务以换取解冻股权的协议。此外,*ST大洋要在今年12月20日前与17名主要债权人全部签署完债务清偿与豁免协议,且佛山中基投资对公司的收购报告书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若收购报告书不能在2004年12月20日前获得批准,则佛山中基有权单方面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对*ST大洋而言,佛山中基应该是公司最后的救命稻草了。但是,时间方面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公司能抓住这个最后的机会吗?
为了赢得这场债务重组的胜利,*ST大洋无异在进行一场生死时速的比赛。截至11月16日,*ST大洋已经与法国兴业银行等16家债权人签订了债务清偿与豁免协议,约定*ST大洋偿还债权人债务本金的20%后,债权人免除*ST大洋全部剩余债务的偿还责任。截至目前,尚有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未最后批准*ST大洋的债务重组方案。不过,已签的债务重组协议均约定,只有17家债权人全部签署了债务清偿与豁免协议后该协议才生效。(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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