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光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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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06: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新华光(资讯 行情 论坛)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詹祖盛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的议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均在2001年底以前,至公司募集资金到位进行项目建设时,相关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为保证项目按期实施,抓住市场机遇,同时回避有关风险,维护股东利益,需要对镧系稀土光学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背投电视用高品质光学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资金进行调整。原镧系稀土光学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背投电视用高品质光学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分别为4830.70万元、4005.5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4717.90万元、4005.50万元;调整投资后,上述两项目的投资总额分别为:5205.67万元、7059.7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分别为:5092.87万元、7059.72万元。上述两项目增加的募集资金分别为374.97万元、3054.22万元,所需资金由光学加工磁盘微晶玻璃基板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暂时闲置资金补充,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4132.5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为5310.34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39,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的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长一人。”修订为“董事会由九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长一人。” 39,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定聘任邓长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04年11月23日至2006年12月26日。邓长根先生简历见上交所网站ww w. s s e. c o m. c n和2004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9,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徐毓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