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众生(600222)公司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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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通知,广东发展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于2004年11月19日解除前次对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615万股的质押。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615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1.86%,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16%),继续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质押期限自2004年11月19日至2006年11月18日,质押期内由广东发展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向本公司提供贷款。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2004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