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总人委秘书处2003年第211号和229号决定规定允许外国公司在利比亚从事的业务活动范围如下:一、承包工程(一)、筑路、修桥。(二)、修建水坝。(三)、近海建筑工程,如:建设沿海公路、防波堤坝和码头。(四)、掘深港口。(五)、修建飞机场和跑道。(六)、修建铁路和车站。二、电力工业(一)、设计、建造和维护发电厂和变电站。(二)、建造输电线网。三、石油工业(一)、运用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各种手段进行石油勘探。(二)、进行时代测定和油藏分析。(三)、石油钻井和护井。(四)、泥
浆和钻井液服务。(五)、水泥工程。(六)、设计、敷设和保养油气运输管道。(七)、建设油气泵站。(八)、建造油气勘探海上浮动平台。(九)、油田扫雷。(十)、出口石油的检验工作。这项工作暂时允许外国公司操业,直到建立足够的国家公司来进行这项工作为止。获准从事检验工作的外国公司必须雇用利比亚籍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公司在利比亚工作的技术人员总数的60%。(十一)、安装和维护石油钻井设备和潜水泵。(十二)、设计和安装工业安全系统。四、电讯部门(一)、设计、安装和维护无线电通讯系统和台站。(二)、建设和维护用于无线电通讯和空中导航的台站、塔和天线。五、工业部门(一)、安装和维护工厂的机器设备。(二)、石油以外的探矿和采矿。(三)、各类工厂所需要的火炉的建造和维护。六、测量和规划部门(一)、运用各种方法进行航测和航拍,绘制不同用途的地图。(二)、为城市和农村规划提供工程咨询服务。七、环保部门(一)、建设和维护环境保护站和海水淡化站。(二)、废物处理和利用。(三)、污水处理。八、计算机领域
安装自动控制系统、生产并提供软件和维修保养。九、咨询和技术研究中心(一)、为微观工程领域提供技术咨询。(二)、主要工程项目设计。十、医疗卫生
安装和保养医疗机械设备。
从事上述业务活动的外国公司必须办理注册,有兴趣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司应该有从事该业务7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注册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70,000利比亚第纳尔。一家外国公司只允许在利比亚从事一种业务。
(信息来源:驻利比亚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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