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负责办理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委托存档、个人存档人员的调入、调出手续;负责调入档案的审核、核定调入档案的档案工资、转移行政、工资介绍信;做好接受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档案交接和报道工作;协助局有关部门做好立户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年度需求计划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负责集体委托代理单位的存档人员人事商调函、调函、调入、调出本区调整工作。及时转移行政、工资介绍信。
负责个人存档的人事商调函、调函、调入、调出、转移行政、工资介绍信。
负责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咨询和大学生档案交接登记工作,并组织实施毕业生的报到和其它事宜。
为人事代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接收军队转业军官、复转军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负责新增工作目标实施计划与措施的制定,提高工作质量,改变服务手段。
负责接待来访,处理人民来信和提案工作。
办事程序:
一、档案调入程序
A、单位存档:
1. 委托存档单位持原单位(存档机构除外)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信,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
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持表到我处开具商调函。
3.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4. 档案交人才中心,人事关系经中心盖章后交存档单位保管。
B、个人存档:
1. 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同意调出证明(函)、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等原因可持户口簿)、
本人 近照(一张一寸免冠,彩照、黑白均可)。
2. 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或商调函)。
3.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4. 填写(海淀区流动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式两份。
5. 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
注:1. 单位存档每年1—3月缴费,标准20元/人、月;
个人存档需在档案调入时交费,标准20元/人、月,每次至少交3个月;
2. 需办理集体户口、出国定居、留学预交一年存档费;
3. 个人存档提前调出时,存档费不退;
4. 存档证须妥善保管,办事时须出示。
二、档案调出程序
A、单位存档:
1. 持接收单位的调函和由原单位取回的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2. 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3. 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调出手续。
B、个人存档:
1. 被调入单位开具商调函,如单位决定调入可直接开具调函(令)。
2. 人才中心负责转移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
3. 交回“存档证”。
三、区内调动程序
A、单位存档调往单位存档:
1. 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由调入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3. 本人持原单位开出的行政、工资等关系及以上表格来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管理部)转换
手续,到调入单位上班。
B、单位存档调往个人存档:
1. 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持原单位开出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行政介绍信)、身份证或户口本来人才中心办转换手续,并预交至少
3个月存档费,标准20元/人、月。
3. 发给个人存档证。
C、个人存档调往单位存档:
1. 调入单位系在我中心集体委托存档的代理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
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人才中心负责向代理单位转移行政、工资介绍信,去调入单位上班。
3. 交回“存档证”。
四、毕业生接收、报到程序
A、接收毕业生程序:
1. 要毕业生的单位确定人选后,填写“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求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 用人单位将填写好的“需求表”(一式三份)报我局调配科,待批准后,调配科、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另一份由用人单位送往毕业生所在学校学生部门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B、毕业生报到程序
1. 填写“调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带本人就业报到证。
2. 档案送到(寄)到人才中心,寄到的档案可在海淀人才网站主页进行查询。
3. 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4. 需落户的毕业生去人事局调配科办理有关手续。
五、转业军官、复转军人接收程序
A、军队转业军官:
凡在人才中心存档立户的单位均可接收军队转业军官.
接收时,应事先由单位出具接收某某部队某某年转业某某同志的函,盖公章并经区人才服务中心
签字盖章后,报区人事局。
本人持区人事局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和单位填写的“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身份审批表”
一张(加盖公章)来我中心报到,套改档案工资换信去调入单位上班。
B、军队复转军人:
本人持市、区复转安置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和单位填写的“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
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加盖公章)来我中心报到,核定档案工资换信支调入单位上班。
六、无接收单位北京生源毕业生档案接收程序
A、接收程序详见人事代理部
B、毕业生存档程序:
1. 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三方协议书、存档协议书、身份证、免冠近照(1张1寸彩色、黑白皆可)、存档费
收据办理手续,开具毕业生报到人事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
2. 档案送(寄)到人才中心
3. 填写“海淀区流动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式两份
4. 办发个人存档证
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七层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10)68944259 68944255/56/57转8712/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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