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
张家口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大肆罚款创收,民营企业变成这个支队的“案上肥肉”。四方公司董事长刘建平向记者诉苦:早在今年3月,该支队就将公司财会人员胡晓东传唤,后来公司交了30万和一辆桑塔纳轿车,人才放出来。4月5日,经侦支队又将刘的夫人骗走扣押。经办干警在电话中告诉刘建平,要想放人,再拿200万元人民币来。
(据11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好一个“要想放人,再拿200万元人民币来”!这嘴脸,这手段,和绑票的土匪已全无区别。民营企业即便有行差踏错之处,该怎么处罚最终也得由法院说了算,公安局的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岂可随便一再扣人和罚款?当这样的一群人朝民营企业扑来时,任何一家民营企业都可能处在风雨飘摇中,企业的老板将为此而颤抖。
要保证民营企业蓬勃发展,首先就得保证民营企业不成为任何权力部门的“案上肥肉”。动不动就把人扣押,然后一开口就是几十、几百万元地罚款,讲白了就是勒索,或者说是一种变相的劫掠。有多少民营企业经得起权力部门的如此勒索和劫掠?不对这种勒索、劫掠民营企业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最终只会造成这样的恶果:实业家们会认为脚下的这片土地不适合民营企业生存,为了避免成为“案上肥肉”,躲避变相的劫掠,他们会在无奈之下,不得不选择把投资进行对外转移。
改革开放能够走到今天这地步,实属不易。政策、法规以及各部门对于现有的改革成果,有责任有义务进行充分的保护。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对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严重违纪一案,已进行了严肃的处理,这让人不无欣慰。建议权力部门都自查自纠一下,看看还有哪些人在把民营企业当成“案上肥肉”,做一番必要的整顿和清理。如此,民营企业幸甚,改革成果幸甚!(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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