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海淀区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 10:52 海淀区外商投资绿色通道网站

  1、法定检验

  商检机构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是:

  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测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商品应施卫生检验的出口食品;应施检疫的出口动物产品;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装运出口易腐烂
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和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鉴定;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实施商检的进出口商品。

  2、免验

  凡符合国家商检局规定的免验条件的,经批准,可免于检验。样品、礼品、非卖展品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凭有关部门的证明,可免于检验。

  3、质量许可制度

  对涉及安全、卫生等重要进出口商品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向商检机构申请取得许可证后,才可进口或出口相应的商品。

  4、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的厂、库,必须经商检机构考核合格并取得卫生注册或卫生登记证书,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商品检验

  外资企业进口的自用商品,由企业自行检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进口商品除属于法定检验和涉及安全卫生的,由企业自行检验。外商投资企业作价投资的设备、实物及委托合资外方从境外购进的设备、实物,应报请商检机构检验和进行价值鉴定,价值鉴定证书是办理验资手续的有效依据。

  6、优先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鉴定以及办理质量许可、卫生注册登记和普惠制签证的,均予优先办理。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