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记账式国债将在银行柜台发售
从12月6日起,2004年记账式(十期)国债中将有30亿元在工、农、中、建四家银行的柜台向社会投资者发售。
本期国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350亿元,11月25日起发行并记息,11月30日发行结束。本
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期限为7年,利息按年支付,票面利率按竞争性招标加权平均中标利率确定。12月6日起,将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交所市场发行320亿元,通过试点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发售30亿元(其中工商银行10.5亿元、农业银行7.5亿元、中国银行4.5亿元、建设银行7.5亿元)。
本期国债将采取竞争性招标和承购包销相结合的方式发行。通过各交易场所发行部分以招标方式发行,通过试点银行柜台发售部分以承购包销方式发行,按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承销。同时,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通过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通过试点银行柜台发售部分,分销价格区间为99.80元—100.20元。
印花税纳税人可自定按期汇总缴纳方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今后印花税纳税人可以视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按期汇总缴纳方式。
《通知》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
采用以上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该业务,税务机关对核准单位发放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期限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央行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牞中国人民银行表示牞应大力促进商业票据、企业债券和股票等多种融资形式的发展牞鼓励金融创新牞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日前牞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了一次关于流动资金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以及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情况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牞上述三类贷款的满足率都在80%以上。
对于部分贷款需求未能得到满足的原因牞央行解释说牞这主要是因为商业银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牞提高信贷发放标准。但从长远看牞这有利于银行贷款质量的提高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部分申请贷款的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牞盈利能力差牞缺乏规范的财务报表;中小企业融资属于高风险、高成本的融资类型。在国外约60%至70%的小企业主要靠股权融资来解决资金问题牞而在我国长期以来主要通过银行信贷来解决。在商业银行加强风险控制时牞信息披露不充分、担保体系不完善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相对困难些。
《市场报》 (2004年11月23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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