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
以后移居境外,将不必通过一些非法渠道将境内资产转移出境。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这部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暂行办法》将使“个人资产对外转移”进入有章可循阶段。
对中国人民银行的此举,不少人认为随着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合法化,以往通过地下或是非正规渠道转移个人财产的现象将会得到极大的遏制。果真如此吗?
我们必须看到,“开正门”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让个人财产向境外转移合法化与正规化,即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非以往予以限制。这既是我国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一个标志,也是对个人财产予以合法保护的一个象征;二是有效打击个人财产通过不正当渠道向海外转移的非法行为,让境内财产向境外转移的过程透明化、公开化。
在这两个内容中,“开正门”自不必多言,凡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都可以通过这一路径光明正大地转移到境外。
但仅仅做到“开正门”还是不够的,对于相关部门来说,更为重要的还在于能否彻底解决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是否存在着个人来历不明的财产通过此途径蒙混过关的可能?二是即便开了“正门”,但依然可能存在着大量来历不明的财产通过黑箱操作的方式转移到境外,以便洗白。
中国人民银行在制订这个《暂行办法》时,显然也意识到了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央行负责人在解答这一众人关心的问题时,给出了如下的答案:《暂行办法》着重强调对申请人身份的确认和对资金来源的审查。外汇管理部门将与外交、公安、监察、司法以及税务等部门建立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防范和控制风险。
从该负责人给出的防范措施来看,由于需要许多行政部门联动,因而在核查个人财产是否具有明确与合法的来源上,操作起来非常复杂。如何确认一个公民的财产是否真正属于自己,将成为困扰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大难题。采取切实有效同时又快捷便利的办法来确认向境外转移的财产是否存疑,将是央行必须突破的一个关隘。
如果必要的监管难以到位,届时“正门”打开了,“邪路”依然畅通无阻或是“邪路”通过“正门”堂而皇之地变成“正路”,恐怕中国人民银行的此举只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笔者以为,这也正是善意的人们对此担忧的根本原因。
至少,在时下各种信息相对闭塞的经济环境中,中国人民银行欲单一完成对向境外转移的私人财产的合法性审查具有相当的难度。这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市场报》 (2004年11月23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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