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分仓交易被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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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 10:16 上海证券报 | |||||||||
    大连商品交易所昨日通报批评了违反有关规定,涉及分仓交易的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大商所的通报称,经调查核实,在豆粕 M0409合约交易中,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协助其客户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分仓交易,逃避交易所的持仓限制,违反了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交易所依法进行的市场检查中,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在 M0409合约交易中,陆续在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多家会员处,利用分仓等手段逃避交易所持仓限制,超量持仓,违反了交易所持仓管理规定。     通报指出,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保证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豆粕 M0409合约是前期国内豆类期货市场整体下跌时,表现最为强势的合约。在今年9月,临近交割的 M0409合约较之其他月份豆粕合约,价格要高几千元。而且,该合约的价格甚至一度高于大豆合约,使得国内豆类期货市场出现了豆粕贵于大豆的奇观。当时,在大商所公布的 M0409合约会员持仓量排行榜中,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经常居于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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