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郑子轩 通讯员/许明军)笔者从国资委了解到,昨日国资委下发文件,将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
文件明确,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已注册债转股新公司、未注册债转股新公司和已停止
债转股的企业。检查的时间至12月20日,先由各地相关单位进行自查,摸清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政策建议。
从2005年1月开始,国资委将会同财政部、央行、银监会以及审计署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有关地区、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到2005年2月,国资委将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起草全面清理检查工作报告,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债转股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根据国资委此间发布的文件,本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三大类:
一是已注册债转股新公司的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新公司股权情况(新公司注册时的股本构成、截至2004年9月30日新公司的股本构成、股权回购和置换情况),股权处置情况,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进行了清产核资,债转股新公司改制、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职工身份置换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等。
二是未注册新公司的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国务院批复的转股额,未注册新公司的主要原因,是否继续转股,是否已将拟转股债权进行处置,企业是否进行改制重组及改制重组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等。
三是已停止债转股的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国务院批复的转股额,停止实施债转股的主要原因,是否已按要求制定稳妥有效的资产债务处置方案,是否恢复计息,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稳定情况。(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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