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等五部委组成联合调查组
本报讯我国将对所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国资委表示,此次检查的目标是摸清债转股企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债转股工作的政策和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债转股企业健康发展。
11月22日,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国资委日前向各省级国资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发银行以及有关中央企业下发了《关于对债转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通知》。通知明确,本次检查的范围是所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企业,包括已注册债转股新公司、未注册债转股新公司和已停止债转股的企业。对于已注册债转股新公司,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新公司股权情况,股权处置情况,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进行了清产核资,债转股新公司改制、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职工身份置换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等;对于未注册债转股新公司,检查内容包括国务院批复的转股额,未注册新公司的主要原因,是否继续转股,是否已将拟转股债权进行处置,企业是否进行改制重组及改制重组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等;对于已停止债转股的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国务院批复的转股额,停止实施债转股的主要原因,是否已按要求制定稳妥有效的资产债务处置方案,是否恢复计息,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稳定情况。
依照这一通知,今年12月20日前由各地进行自查;明年1月,国资委将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单位,并邀请审计署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有关地区、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
作者::赵江山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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