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电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名牌商品的名称、设计、包装等正受到越来越完备的法律保护,但企业名称方面的保护却相对较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审议的《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有望杜绝日益增多的企业名称“傍名牌”现象。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2日审议的《条例(草案)》中规定了三个“不准”:即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的字号中,不得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若此地名具有其它含义除外)
作者::季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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