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为制止医务人员未经单位批准而外出行医现象,杜绝医生“走穴”行为,市卫生局加强了医师院外会诊管理工作,从邀请会诊程序、受邀请人员资格、院外会诊医师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市卫生局已做出要求,医师院外会诊不得索要、收受医疗机构、患者及其家属的礼金或实物,不得私自提供医疗材料用于会诊,也不得利用院外会诊从事销售医疗材料活动;并要承担对危重及疑难患者的后续诊疗过程提供专业咨询,对发生术后并发症进行指导与参与抢救的责任。
医生受到利益的驱使频繁地“走穴”赚钱,很容易导致医托像“卖猪仔”那样倒卖病人,把患者稀里糊涂地给“卖”到别的医院去,有的被延误了治疗时机,有的被故意拖长治疗疗程等。
《每日新报》
《市场报》 (2004年11月23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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