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旋风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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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 07: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黄河旋风(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议题《关于转让安阳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新乡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该议案。 同意123,011,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同意公司转让安阳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新乡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股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律师意见书。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