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认识到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英国政府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不断出台鼓励政策加以扶持和促进。借鉴英国相关经验,本文试图从政府层面探讨支持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方法和途径。
一、 英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历史上,英国政府并不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直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由于经济主体单一,经济发展缺乏活力,才认识到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开始改变忽视中小企业的做法。80年代撒切尔首相的经济改革给中小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并在以后历届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蓬勃发展,逐步成为经济增长中的中坚力量。
据英国小企业服务局(SBS)统计,2003年始,英国约有400万家企业,其中小型企业(雇员人数在49人以下,含没有雇员的个体或合伙企业)约为396万家,占99.2%;中型企业(雇员人数在50-249之间)约为2.6万家,占0.6%;大型企业(雇员人数在250人以上)约为6000家,占0.2%。由此计算,英国中小企业约有398.6万家(其中没有雇员的个体或合伙企业263万家),占全部企业数目的99.8%。
按创造就业机会指标衡量,2003年始,英国就业人数约为2170万,其中在中小企业就业的人数高达1263万人,占比58.2%(小企业就业人数为1002.5万人,占比46.2%)。按年产值指标衡量,2002年,英国企业总产值为22000亿英镑,其中中小企业创造产值11528亿英镑,占比52.4%(小企业年产值为8426亿英镑,占比38.3%)。
此外,中小企业在提高英国企业生产力、竞争力以及采用新技术、发明创造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英国政府相关鼓励政策
本着“使英国成为世界上企业创业及发展最有利场所”之宗旨,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企业创立、成长及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截至目前,英国政府用于服务及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已达80亿英镑。
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及中学教育,倡导企业家精神。首先是从孩子抓起。经2001-02年成功试点,英国政府决定出资6000万英镑支持中学开设“企业教育”课程,使每个高中学生至少有5天时间的企业实习经历,同时结合全国青少年产品制作竞赛等活动,培养孩子的创业兴趣和意识。其次是大力宣扬创业精神。政府资助公共部门、非盈利机构等社会团体举办活动,鼓励无业者创业,并开展全国范围的“企业周”活动加以推广。
二是鼓励建设活跃的创业市场。首先是便利企业注册登记,目前74%的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网上注册,费用为20英镑。其次是通过遍布全国的“商业链接”机构及信托基金等向创业者提供全套咨询服务及部分资金支持。为鼓励更多毕业生考虑进入商业领域,政府筹划成立了“毕业生企业协会”,出台了“毕业生创业方案”。
三是增强小企业发展能力。在支持小企业创新、改善管理及知识转换的目标下,政府通过实施《管理及领导方案》、提供“研发津贴”及“雇主培训向导”等资金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此外,为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英国贸易及投资署(UKTI)制订了“通行证方案”和“全球企业家方案”,联同地区发展署及海外使领馆向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是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差、防风险能力弱的实际情况,英国政府联合私营部门制订了系列商业融资计划,主要包括:小企业贷款担保方案、区域风险资本基金、早期成长基金、风险资本信托基金、英国高技术基金、商业孵化基金等(详见附件)。此外,政府还通过削减公司税和提高公司税起征点等办法,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的财务负担。
五是鼓励弱势群体或在落后地区兴办企业。认识到妇女、少数民族或落后地区在兴办企业上的薄弱性,政府主要通过“凤凰基金”、“新企业家奖学金”等向落后地区的企业提供创业或培训资金支持。此外,政府设立了“少数民族商业论坛”,在2003年发布了《妇女创业战略框架》,旨在提高少数族裔及妇女的创业能力。
六是提高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范围及质量。主要措施是:建设和完善“商业链接”网络(www.businesslink.gov.uk),方便企业获取法规、融资、培训等政府全面服务信息;英国税务署等部门开设电话服务热线,并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商业咨询公开日”,向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现场咨询服务;建立“跨部门工程”方案,并实施“单一传输计划”,保持政府对企业支持政策的连贯性和统一性。
七是改善法制及政策环境,支持小企业发展。本着减少小企业行政负担并支持其发展的原则,英政府提出在制订规章时“先想想小企业”的口号,为此在2002年出台了《小企业影响测试》,只要在SBS网站上注册,小企业便可对政府正在拟订的法规或政策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另一方面,政府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比如通过与公共部门签署《小企业采购协定》,增加小企业竞标公共部门采购合同的机会。
三、 相关启示
据欧洲委员会调查,所有欧盟国家中,英国与爱尔兰是设立企业最便宜、最快捷的地方;英国企业创造财富的能力居欧洲首位。英国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无疑是较为成功的,这不但取决于其积极有效的鼓励政策,更在于政府的实施方法、决心和力度。一是注重调研,对症下药。政府每年通过电话或问卷的形式向中小企业进行广泛调查,了解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据此考虑制订或调整相关促进政策;在政策制订及实施过程中,也要进行大量调查研究,保证政策的科学性及有效性。
二是政府重视,加强协调。除在中央及地方设立专职机构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事务,政府根据企业发展涉及财政、税务、行业等多个部门及协调力度比较大的特点,特别设立了跨部门高层工作组及多个工作小组,保证政策的顺利贯彻和实施。
三是科学规划,重在实施。在公布发展规划的同时,政府推出配套《实施计划》。所有实施方案在网上公布,除具体列明主办及协办机构名称、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还对实施目标、期限及进度要求做了明确规定。计划进度不断更新,供公众考评和监督。
四、 对促进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据统计,2003年中国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360万家,个体工商户2790万家;中小企业创造了55.6%的国内生产总值,上缴税收及出口供货额分别占全国的46.2%和62.3%,并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勿庸置疑,中小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市场繁荣和扩大就业的重要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借鉴英国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对进一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企业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我国政府虽在2002年6月公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了“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方针,并对关乎企业发展的5大问题(如资金、技术创新等)做了具体规定,但由于相关实施细则没有随之出台,影响了实施效率及效益。当务之急是加快、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将促进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同时,应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有规章。不但要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取消对中小企业行业准入、土地征用、人才引进等各方面的歧视,而且应该仿效英国等国家的做法,在税收政策、资金支持、信息服务等方面向实力比较薄弱的中小企业倾斜。
(二)理顺管理渠道,加大协调力度。虽然中央决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设中小企业司,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促进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中小企业在我国形成了多头管理的格局,有舆论将之形象地比喻为“六龙治水”,即按照所有制、部门及区域,分属于发改委、行业主管局、科技部、农业部、工商局和工商联管理。多头管理容易导致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弊端,还容易分散政策实施效果。建议在理顺管理渠道的前提下,加大各项促进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力度,比如,按照方案实施要求成立跨部门工作协调小组,既明确分工,又通力合作,保证政策实施的连续性和效益性。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培育并提升中小企业参与竞争、健康发展的能力。资金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融资难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政府至今虽然采取了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及在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等多种融资方式,但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融资体系尚待完善。建议一方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督促企业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另一方面切实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优先贷款或融资支持。对处于创业或起步阶段的企业,政府或通过提供一定比例的前期开发资金,或通过政策性银行提供贴息贷款等多种方式予以扶持。要切实增强中小企业的科学创新能力,大力推行已初步建立起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及人员培训等方案。此外,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快进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信用担保等市场的建设。
(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政府的主要职能应适应市场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一方面加快建立政府信息服务体系,包括中小企业数据库、官方信息网站等,向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登记纳税、融资支持等“一站式”政府信息服务,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发表政策建议的平台;另一方面,与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密切合作,建立符合中小企业实际需要的融资政策、投资咨询、财务培训等中介服务体系。(驻英使馆经商处刘峪2004-11-20)附:英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支持方案(一)小企业贷款担保方案(theSmall FirmsLoanGuaranteeScheme):对具有商业计划但未能从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年营业额不超过300万英镑的企业(制造商可放宽至不超过500万英镑)提供贷款担保。贷款期为2-10年,贷款金额为5000-10万英镑(运营两年以上的企业放宽至25万英镑),政府为其提供75%比例的担保,借款企业须为此向政府(英国贸工部)支付担保使用费(未还贷款额x2%年息)。该项计划自1981年实施至今,政府大约提供了8万多笔共计30多亿英镑的贷款担保。(二)地区风险资本基金(RegionalVentureCapitalFunds):政府向具有高增长潜力、但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不超过50万英镑的风险资本融资。政府在英格兰9个地区设立了基金。该基金由富有经验的风险资本专家以公私合伙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运作。目前政府已向9个地区基金注资2.5亿英镑,投资60多个项目。(三)英国高科技基金(theUKHighTechnologyFund):被称为“基金中的基金”,政府进行部分投资,主要通过募集私人资本、用基金运作的方式向处于发展初期的高技术企业进行投资。该基金目前由一家私营证券公司(WestportPrivateEquity)管理,已通过向9个专业风险资本基金注资,帮助110家科技型企业进行风险融资1.23亿英镑。(四)SBS商业孵化基金(SBSBusinessIncubationFund):为帮助中小企业在起步及早期成长阶段克服资金不足障碍并顺利发展而设立的基金。2001年10月实施,截止至2004/05年度,金额总计7500万英镑。(五)早期成长基金(EarlyGrowthFunding):为鼓励处于起步及成长阶段的企业进行小额风险投资(平均5万英镑),政府在2002年设立该基金。基金主要面向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以及早期成长阶段的企业,规定可向此类企业进行不超过10万英镑的初始投资,但企业必须同时配套不少于基金投资数额的私人资本。政府计划在2003-05年内,向该基金投资5000万英镑,资助企业1000家左右。(六)凤凰基金(PhoenixFund):政府为扶持落后地区及妇女、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创办及发展企业而设立的基金。当前主要包括发展基金(支持落后地区企业创新)、“自愿指导者”系统工程、社团发展风险基金等6项分类基金。自1999年11月至2008年3月计划执行期间,政府将注资1.77亿英镑。
(信息来源:驻英国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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