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蕾 发自上海
11月22日上午,国务院“11·21”东方航空云南公司空难调查小组迅速成立。同日,中国民航总局也迅速作出回应,决定从11月23日起,暂停中国国内CRJ型飞机执行飞行任务,进行全面大检查。
与此同时,一系列的善后保险理赔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22日表示,仅就目前掌握的情况,中国人寿在此次空难事故中需要承担的风险保额已超过千万元,目前所有先行赔付资金均已准备到位。
这次遇难的6名机组人员投保了太平洋寿险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太平洋寿险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于11月22日上午将全部赔付金额共计90万元送到遇难者家属手中。
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平安深圳总公司已确认有7名遇难乘客购买了平安保险,其中1名遇难者于去年7月购买了平安人寿保险的“平安世纪同祥”保险,其家属已领取了13.8万元的赔付金。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了东方航空公司飞机保险业务。目前,东航坠毁班机的损失程度基本可确认为全损,而责任险方面的赔付责任要等事故处理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
国务院“11·21”东方航空云南公司空难调查小组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还没有证据和迹象表明这起空难有人为破坏因素。截至记者发稿时,黑匣子仍未找到。有民航专家估计,空难可能是机械故障或驾驶员操作失误所致,但目前还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1月23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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