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在本镇的落实。
2、研究决定农村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本镇党的建设、领导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中层及其以下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和任免。
5、负责本镇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
6、领导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守党纪、政纪、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7、领导统一战线工作、人民武装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党的思想、理论、作风建设。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对全体农(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管理农村经济工作,负责财政算和支出、依法监督检查各种经济活动,负责财政预算和支出,依法监督检查各种经济活动,负责有关的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负责村镇建设、土地规划、市容卫生、环境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5、负责社会救济、拥军拥属、征集兵役、社区服务、殡葬改革等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6、负责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工作,保障老人、儿童、妇女、青少年、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负责教育、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和卫生保健等项工作。
8、指导村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9、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全民、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全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10、负责人民防空、预防自然灾害和抢险求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11、负责社会化服务的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节约用水、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
13、负责农民的管理工作以及劳动力资源的配备、管理工作。
14、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5、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100094
公开(监督)电话: 62471193
Email地址: hl@hdsz.gov.cn
网站地址: www.hd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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