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区档案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区档案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本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区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根据国家规定,监督全区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向区档案馆移交。
3、负责档案管理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本区内违反《档案法》的行为。
4、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的实施和档案专业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5、负责本区档案工作的定级、升级工作。
6、参加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种交流活动,指导区内档案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
7、开展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按照区委、区政府对综合信息的需求和各方面工作的发展进行信息的收集、开发和利用。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档案馆主要职责:
1、依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接收、管理区属立档单位形成的永久及长期保存的档案;建立本区重大活动档案;对本区重大活动、事件以及重要的历史资料进行摄影、摄像并编辑归档。
2、负责征集社会上的重要档案资料及名人档案资料,并进行科学分类、整理和立卷。
3、负责档案资料及现行文件的利用、咨询和信息反馈工作。
4、提供适宜的档案保管条件,进行整理、修复及抢救等技术处理,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5、负责馆藏档案保管期限的鉴定、销毁和拟开放档案的审查、划控及解密工作。
6、指定本馆档案和资料的检索体系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编制开放档案目录。
7、负责本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承办基地利用的有关工作。
8、推动档案现代化管理。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海淀区万泉河路81号
邮政编码: 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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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www.hd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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