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深圳市人事局日前宣布,这个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到2006年底,全市1931家事业单位的7万余名在编人员将实现全员聘用,转成“职员”或“雇员”。
取消行政级别打破“铁饭碗”,是此次改革的重点。新进人员采取公开招考、竞聘上岗等形式招聘。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按所聘职位定待遇,解聘以后待遇取消,不能带走。
此外,事业单位以合同形式明确与职员之间的聘用关系,每一聘期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聘的直接续签聘用合同。其间,未获聘的在编人员将有一年的待聘保护期,保护期内按原基本工资领取生活费,并连续计算工龄。但事业单位可以“炒掉”解职待聘超过一年仍难以改聘其他职位的职员。实行“职员制”后的事业单位,可适当放宽退休条件。凡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工作年限满20年,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退休。但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不得返聘。(李南玲)武汉: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
商报讯武汉市委市政府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见》,并从即日起执行。据《湖北日报》报道,文件的几个部分分别是:
——鼓励措施。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年龄较大的公务员,符合退休条件并愿意提前退休者,将根据提前退休时间增加1档至3档的工资;对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领办、创办、租赁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到非公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将一次性给予5年至8年基本工资的辞职补偿金。
——淘汰制度。对试用期不合格、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竞岗落岗者等,将进行淘汰;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辞退;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辞退;严重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
——惩戒机制。实行公务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再担任公务员职务的,应当引咎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