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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权放开 外资面临“烫手”之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11:35 商务部网站

  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产品巡展的日立公司向记者透露,一旦时机成熟,“将改变目前由商社经销产品的销售方式,转由日立(中国)自身进行销售”。

  日立所指的时机是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3周年之际,外资企业进入分销领域的门槛将进一步降低。此前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已经取消了外商经营分销服务的股权和地域限制。

  根据入世协议,我国加入WTO三年内将向外企放开分销权。而在获得分销权之前,外企国产货的销售、配送等相关服务必须和进口货物分开。外资公司在国内不得分销产品(在内地制造的产品除外),也不得拥有或经营分销、批发或仓储网络,大部分的国外进口商品是由国内外贸公司代理进口并通过代理公司分销的。

  分销———商家利润的重要来源

  分销是指将产品从源头运到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包括货物的装运和配送、订单处理、开具发票、仓储、进出口、批发、建立分销网络及售后服务。

  分销对公司来说至关重要,能使有多处业务的公司整合其分销业务,从而大大降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成本。倘若制造商直接参与分销,有利于直接获取消费者反馈。

  目前,对很多企业而言,生产制造已不是企业利润的最大来源,销售、售后等服务逐步成为企业最大的利润增长点。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长施用海在10月召开的“第一届日本企业在北京投资发展研讨洽谈会”上表示,随着中国将向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开放贸易权及国内分销权,一些跨国公司已将中国作为重要的销售市场和利润来源,投资动机已经从寻求资源变成寻求市场。

  日立方面向记者表示,希望在中国销售日立多国籍的企业产品,同时加强销售业务,实现销售渠道的集中管理与高效率,并通过与市场的直接对话提高集团的服务水平。

  成本制约外企不会盲目介入

  外资企业在分销权方面的限制进一步取消,意味着外资企业可以甩开夹在中间的代理商,独立控制国内市场的产品价格、市场策略。随着分销权开放节点的逼近,越来越多的外资公司加紧在中国的销售布局,并表示在获得分销权后,将自己建立分销渠道。

  飞利浦全球总裁柯慈雷日前表示,飞利浦计划在未来将品牌旗舰店的数量扩大到30家,以实现到2007年飞利浦中国营运总额120亿欧元的目标。

  然而国内业界对此却反应平平。他们普遍认为,在分销领域,不会出现外企蜂拥涉足产品分销领域的情况。外企是否介入分销领域,还要取决于产品的类型。

  “在今后3到5年内,国内分销市场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李先生从事代理分销已经15年,公司长期代理强生、美国3M公司家居清洁用品和欧莱雅等多个国外知名的日用品牌商品。他认为,制约外企涉足分销领域的关键因素就是成本。

  “外企自己做分销所增加的人力、存储、货运等成本,将远远超过抛弃中间代理商所节省的费用。”外企做产品分销,等于事先垫付了产品货款,不利于企业的资金流,尤其是对于单结构产品的企业,压力较大。

  李先生透露,宝洁就有过多次自行销售产品的尝试,但都因成本问题而最终放弃。至今,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等许多品牌的产品仍采取国内代理分销的方式销售。

  而在办公通讯领域情况就有所不同。任职德佑传真机展示交易中心的业内资深人士吴端向记者透露,早在三年前,就有部分外资制造商开始涉足办公通讯的产品分销。但制造商在分销领域的发展,大多在区域代理权的控制上,而较少涉及直营店等终端销售方式。较早试水分销的飞利浦和佳能,主要是通过机构设置控制地区级的产品分销权,然而这种情况在国内也并不多见,相当一部分进入分销领域的制造商只控制了全国层面的产品分销。

  “制造商要涉足分销领域,必须相应承担代理和经销的双重身份。由于专业分工的限制,制造商通常对客户和市场需求反应较慢。”

  他向记者介绍,作为制造商,尤其是国外专业的制造商,其产品销售还是普遍由国内分销商进行。制造商受制于专业服务水平和运营成本,很多企业都采取混合代理的形式,将一些高端产品交由国内专业经销商,而自己负责一些中低端产品的分销。“因为,高端产品的消费对象较窄,自行分销投入成本较大,而对于制造商来说,中低端产品销售群较大,较易形成规模效应。”

  目前代理公司更多地承担了产品物流管理的功能,负责产品的进、存、销,利润很低。采用中间代理分销商经营产品,企业不仅能以低成本实现本土化的分销,还能避免向商场等众多销售场所催款,便于销售货款的整体到位,能有效保证企业资金正常运转。制造商只需做好产品,并向经销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即可。

  “企业自行销售,可以直接面对客户,获取消费反馈。但也面临着丧失行业客户这类大单生意的可能。”在北京地区代理“冠捷”产品份额最大的北京倚天升科技的一位小姐同样不看好外企自办分销的前景。

  据业内人士透露,佳能从去年起在分销领域的尝试,使其产品市场份额缩水50%。

  吴端认为,外企进入分销领域,要结合企业的经营实力和规模,并根据企业和产品的优势和特征进行战略考虑,还需适应中国的国情,建立本土化的分销模式。而国内经销商今后不能只靠销售所赚取的差价利润,要注重打造自己的销售渠道品牌,重视客户关系的维护,以高质量的服务在业内塑造专业口碑。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表示,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追求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利益的最大化,将销售及售后服务、甚至将研发外包已不足为怪。如果盲目在销售领域投入太多成本,会增加产品成本致使竞争优势丧失。

  开放影响 尚待时间消化

  据记者了解,12月11日后,虽然外商投资企业获取分销权相关限制取消了,但是外企分销权在我国还将处于审批制,获取分销权仍需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开放短期内不会出现外企大量进入分销领域的情况。

  曾有专家预测,现阶段,国内的产后产业如销售、物流、售后等行业的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分销权开放,经营主体范围扩大,必然会对国内分销领域产生一定冲击。分销权放开的影响要远大于只放开进出口权的影响,不仅影响外贸企业,也会对商业企业产生冲击。

  但商务部研究院世经贸研究部主任梁艳芬指出,外企要进行产品分销不可能一蹴而就,外企获得分销权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影响会有一定的滞后性。由于很早就有外企涉足分销,外企涉足产品分销对国内企业的影响也随之渐渐蓄积。因此,分销权全面开放瞬间对国内分销企业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分销领域的开放不同于其他领域。与生产和研发不同,分销是最需要本地化的阶段,需要建立完全融入本地化的经营,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结算、汇款、管理等制度。”张燕生表示,面对竞争已经十分激烈的国内分销领域,建设网络、熟悉中国市场,外企完全融入中国分销市场还需要一个过程。

  国内分销企业在长期的经营中也积累下了人脉、信誉和经营管理经验。分销权领域的行业竞争,最终还是要看企业管理、运营水平的较量。但国外先进服务业的进入,对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同样会有正面效应。张燕生表示,外企竞争的存在实际上反而会强化国内分销和零售企业的地位,为它们树立有竞争力的样板,激励它们改善经营,提高技术并加强管理。

  但业内人士提醒,与分销领域开放相比,更需要关注的是零售业开放。随着国际零售巨头的进入和国内零售企业的发展,可能会出现制造商抛开分销商,向零售企业直接供货,挤压分销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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