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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四国签订航运双重课税宽免协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 21:43 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香港电 香港与德国、挪威、新加坡和斯里兰卡签订了航运及空运入息双重课税宽免协定,为对方的船舶及空运经营者的有关收入、利润和资产提供税项宽免。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会同行政会议,已根据《税务条例》制订命令,实施有关的航运及空运入息双重课税宽免协定。这4项命令19日刊登宪报,11月24日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

  根据协定,香港与这四国互相为对方的船舶及空运经营者,就其航运及空运业务所得的入息、利润和资产,提供税项宽免。

  香港的有关政策是,与航运及空运伙伴签订协定,避免对经营国际航运及空运业务所得的收益双重征税。有关协定对双方的航运及空运业均有裨益。

  香港特区政府去年及今年先后与这四个国家签订双重课税宽免协定。(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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