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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加工流程将留档保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 21:34 经济参考报

  小麦粉猪肉婴幼儿奶粉示范文本基本拟定

  本报常德电我国将在食品行业推行“阳光生产”。企业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全过程详细记录下来,留档保存,以备检查。目前,小麦粉、猪肉、婴幼儿奶粉三个行业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已基本拟定,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年底前在部分试点企业推广。

  记者从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交流会上了解到,以往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加工过程一直属于“暗箱操作”,在原料采购、生产管理到售后服务的整个过程中,企业是否严格遵循了有关标准和规范,很难加以有效监管。

  从今年7月份开始,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肉类行业协会和儿童食品专业学会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草拟了小麦粉、猪肉、婴幼儿奶粉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文本涵盖了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和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要求企业对上述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全面、客观、详实的记录。

  作者::张晓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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