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桦林(600182)关税问题进展情况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 05: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2002年5月福州海关对福建佳通2000年至2002年3月期间加工贸易过程中保税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定2002年度的免税进口材料有标准胶36,224,060.00元属加工贸易结余,应视同国内一般贸易,补征关税5,663,944.04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接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最终检查处理结果明确为:应补缴税款9,711,725.04元(其中关税3,785,307.44元,增值税5,926,417.60元),以上关税在2002年10月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已向福州海关缴纳的11,822,034.18元税款中抵扣;并根据有关规定课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罚款892万元。 此事项将影响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2004年利润270万元。 特此公告。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