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方案已趋明朗,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关于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思路亦已明确。
据权威人士介绍,银行中长期贷款证券化试点将由建行和开发行先行展开。建行的方案是:将其拥有的中长期信贷资产拿出来,以其未来可以预测的现金流为抵押,设立“特殊目的信托”(SPT),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出售给投资者,使这部分中长期贷款可以提前变现。
开发行的方案有两种:一种是成立“特殊目的信托”(SPT),这与建行的方案差别不大。另一种是先设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C),然后由该公司以自有资本购买开发行的信贷资产,再以这部分资产的未来收益作抵押,发行债券或发行信托计划,出售给投资者。其目的也是为了提前将中长期贷款变现,减少信贷风险。
对于这两个方案,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在内的主管部门都持支持态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持基本赞同态度,但由于试点尚未开始,因此在会计和税收操作方面还难以预料会出现哪些问题,需要在试点过程中发现并提出解决办法。持明显不同意见的是国务院法制办,主要是因为目前推进试点缺乏法律保障,特别是在具体证券化操作方面缺乏法律依据。
有关人士透露,央行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指导思想很明确,不仅要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身,更重要的是借此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增加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扩大直接融资。而证监会对资产证券化的推进,主要是将其作为扩大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一项新举措来研究。中证(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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