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领证企业:根据商务部配额许可证局的统一安排,我办将于2005年1月3日启用新版进出口许可证发证系统。为保证发证工作不间断和系统切换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进出口企业务必于2004年12月25日前将2004年度全部二次分配配额、招标商品、有偿使用配额、外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等进出口配额文件原件送至我办,并请督促相应颁发配额机关将配额数据录入到发证系统中,以便我办进行提取,如因时间延误,未提取的数据将不能在新系统中使用。2、网上申领的企业2004年度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必须在12月25
日前提交,符合条件的我办将予以审核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新系统将不再对2004年度的新证申请进行任何操作和处理。2005年1月3日后,2004年度许可证退换证可在新系统中进行。3、为进行系统切换和测试,2005年1月1日、2日进出口许可证发证系统停止运行两天,2005年1月3日启用新系统,2005年度的许可证申请表于2005年1月3日后通过新的网上申领系统进行提交,域名地址为:https://licencemag.ec.com.cn.贸管处2004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大连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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