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两头坐大”不改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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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10:00 证券时报 | |||||||||
    入夏以来,电力紧张越发彰显,全国24个省市相继拉闸限电,一些地方的缺电程度已达到改革开发以来最严重的程度。电力供应的短缺并不是唯一的现象。今年,首先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前后出现了“民工荒”;进而,土地市场告急,一方面是大量工业企业的用地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同时,开发用地供应紧张,致使今年房价平均涨幅已超过10%。与供应短缺相伴随的,是内需持续不振,中国经济可谓面临着资源短缺与内需不足的双重约束。
    若是把这一现象放在更宏大的背景下来看,情况更令人担忧。1997年以前,经济增长率高于8%,被视为是经济“过热”、通货膨胀,于是连续多年实行紧缩性调控政策;但在1998年至2002年,经济增长率在7%到8%之间徘徊,又被认为是经济“过冷”、通货紧缩,宏观调控马上转向为扩张性政策;到了2003年,经济增长率9.1%,宏观政策再一次转向,政府接连出台紧缩性调控政策。短短10年间,宏观政策出现了两次180度的转向,似乎增长率高于8%即为“过热”、低于8%即为“过冷”,难道只有不多不少、正好是8%才是中国经济健康的增长率?为什么中国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如此脆弱?难道中国经济只能维持“锋刃”上的均衡增长?     问题出在哪里?若是在完善的市场经济里,价格机制能够自发调节生产和需求,则断无这种冷热不均的现象存在。供给短缺,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典型特征,而需求不足,是市场经济的常有现象,两种现象同时并存,是转型经济的特有表现。中国经济的忽冷忽热,艰难地行走于“锋刃”之上,当是转型不彻底的缘故。     这种转型的不彻底,当前具体表现为要素市场的建设相对滞后,存在大量的半拉子市场。比如房地产市场,产品市场上的开发商之间差不多是充分竞争的,而其上游市场是由政府一家垄断了土地供应。电力市场亦复如此,用电市场上,用户在政府制定的电价水平下自由购买,但是在上游市场上,是较土地供应政府独家垄断更为复杂的双重垄断。     还以电力改革为例,现在的电力供应系统可以概括为“厂网分离、竞价上网、政府定价”,这是一个运作复杂的体系,其间电价系统被人为切割成两块,行政性垄断的影子随处可见。在生产市场上,发电企业可以有条件地进入发电领域,所生产的电由电网企业一家统购,电网企业一家买方垄断;在销售市场上,由电网企业将电销售给终端用户,在这里,电网企业扮演的是卖方一家垄断。     若是如改革所期望的,让电网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在采购市场上,电网企业势必利用自己的买方垄断地位,压低采购价格降低成本,这将使得生产企业所提供的产量低于均衡产量;在销售市场上,上游的生产不足必定造成电力供应绝对量的不足,同时买家又必须接受电网企业凭借自己的卖方垄断地位所开出的高价。如此市场所形成的价格,如何能够有效配置电力供求?     如今电力短缺了,于是有改革的声音传出来,提出电力要提价,以高电价来遏制过度用电需求。用价格调控电力供求的大方向固然不错,但是价格机制能够有效调控资源配置的前提是———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都必须是充分竞争的市场。只要这种电网企业“两头坐大”的垄断局面不彻底改变,仅仅只是一味提高价格,不过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措施而已,断无效率可言。     电力体制改革,要义是消除电网企业的居中垄断,使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相遇,构造一个真正的供需双方角力的市场。制度经济学有个基本看法,制度的变迁能够促进技术变革,技术的变革也能推动制度的变迁,无论何种言之凿凿的自然垄断,无非是强调在技术上非垄断不可,都是似是而非的谬论罢了。     电力改革的艰难只是中国经济处于转型阶段的一个侧面,建立完善的要素市场,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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