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凤琼 实习生 严碧芳
10月11日,福建省价格服务投诉中心12358接到一项投诉: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在“个人委托单纯存档”业务上收取“商调费”100元,但没有相关收费依据,请求调查处理。
“最贵的手续费”
据了解,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是国家人事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国家级人才市场,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
所谓“个人委托单纯存档”(以下简称“单纯存档”)是指公民个人与人才市场以签订保管协议,缴纳约定的保管服务费的形式将个人档案委托人才市场进行保管的业务。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海峡人才市场的单纯存档人,他们反映,都缴了100元“商调费”,然后持该人才市场开具的“商调函”,自行去原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手续,中间因为一些原因遇到困难,该人才市场也没有提供任何帮助,只是负责接收原档所在地寄来的档案。他们感叹道:“这是我们见过的最贵的手续费。”
是工作失误还是乱收费
据该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彭实主任介绍,平均每年有2000-3000份档案寄存到该人才市场,但单纯存档是不收取“商调费”的,如果被收取了肯定是误会,说明情况后可以退还。
然而其财务部人员却说,这项收费是依据《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审批人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即闽价犤1997犦费字266号)中的一条规定:“代办调动、就业审批手续,每人次100元”,属于人才中介交流服务费。这位财务部人员强调,档案转到海峡人才市场保存就是档案调动,“只要有动都算调动”,就应当收取“商调费”。
记者电话采访了福建省人事厅有关人士,他们表示,“调动”是以人为本的,随之产生人事行政关系(包括档案)的转移;如果仅仅是档案的转移保管应该称之为“档案的转递”,而不能称之为“调动”。
10月28日,福建省价格投诉中心电话通知投诉人,其处理结果是:这100元档案“商调费”的确收之无据,请投诉人到海峡人才市场退回这笔费用。
福建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正式成立于1998年3月,目前保管着约4万份人事档案。这其中到底有多少属于单纯存档业务而被违规收取了“商调费”?目前还不得而知。
违规“商调费”流落何处
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诉人向记者提供了该项收费的发票,是属于商业发票的“服务业统一发票”。票面上还赫然盖着“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的发票专用章。
该人才市场办公室主任张忠通告诉记者,这个“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是海峡人才市场下属的一个机构,而“商调费”则是上交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记者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的企业情况,却发现它原来是海峡人才市场海外部的一个出国劳务机构,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档案保管业务并不在其业务范围内。
“商调费”发票上为什么会盖着这样一个章呢?按理说,“商调费”是上缴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开具的收费票据也应该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才对。但该人事代理部彭实主任解释说,“搞错了,总是会出错的嘛。”他认为是柜台的工作人员不小心弄错了。然而,记者从采访到的存档人处取得的几份该发票的复印件或原件,盖的都是这个章。另外,该人才市场向存档人开具存档证明,收取10元费用所用的发票和专用章亦与此相同。
在海峡人才市场缴的档案“商调费”,盖的却是与此业务无关的下属部门的章;说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出的却是商业发票。
被违规收取的档案“商调费”到底到哪里去了呢?海峡人才市场又将给单纯存档人一个怎样的交待呢?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市场报》 (2004年11月19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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