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笔者发现,一些地方的一些机关在公车私用中玩起了变脸手法———给一部公车上两副牌照,如同公车的“阴阳脸”。工作日的时候挂小号码的公车牌,既可以显示尊贵身份,又可以畅通无阻,这是“阳脸”;节假日派私用的时候就挂普通私牌,既可以瞒天过海为所欲为,又免得被有关部门检查到,这是“阴脸”。公车双牌现象,是公车腐败的新变种,在群众中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并已造成恶劣影响。但这些能够表演“阴阳脸”的公车,都是些“大机关”、重要领导的车,交管部门竟也“特事特办”违规上牌。车还是那部车
,“身份”却可随时因需而变,其中的奥妙,群众即便知道也难识真假。
无独有偶,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加,一些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干警也陆续购买了私家车。这些机关的少数干警在自己的私家车上违反规定喷涂上警车外观标志、安装警灯、套用警牌,堂而皇之地将私家车装扮成公务“警车”。警车是司法部门用于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辆。“私家警车”的出现,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警车使用、管理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政法机关及干警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坏,群众意见极大。
无论是公车休闲装,还是私车穿制服,使出乾坤大挪移的手法,作出二律悖反式的换位思考,根源都是特权思想在作怪,目的都离不开一个“腐败”,区别不过是招式不同,前者是“此地无银”掩盖腐败,后者是“狐假虎威”方便腐败。据此,笔者呼吁纪检、监察、督查、交管等部门,应给予高度警惕,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市场报》 (2004年11月19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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