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政府信息公开将有强制性要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08:30 上海证券报

    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强制性要求。正在制订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最大限度保障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

    在18日举办的2004中国信息化推进大会上,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全球信息化步伐加快,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都对信息化
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订是改善信息化发展环境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在我国信息化工作中,要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使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并向社会公开信息资源,提高公众服务能力。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信息公开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