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保监会再次启动保险法修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07:45 上海证券报

中国保监会近期再次启动保险法的修改工作,保险资金运用模式的创新和投资渠道的拓宽是其中修改的重点。业内人士认为,这预示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望进一步拓展。

昨日,中国保监会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向各保险经营机构、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就保险法修改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了包括保险资金运用模式的创新和投资渠道的拓宽等13项修改重点。关于保险资金的运用,目前实施中的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可运用于银行存款、政府
、金融债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事实上,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已有所突破。先是中国保监会与其他部门联合出台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接着是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

但是,《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保险资金运用和投向已经大大超过了原有法律明确的范围,因此,有必要将修改内容在法律上加以明确。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行业发展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模式的创新和投资渠道还有拓宽的余地,有望通过这次保险法的修改有所突破。如,保险资金可以用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等。因为,保监会已明确了下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主要工作,一是将继续探索新的资金运用渠道,研究适合保险资金的投资品种,以满足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保险产品的需求;二是树立开拓渠道必须制度先行、风险控制为先的基本理念,抓好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制度建设,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保险资金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