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马格里布地区的金融合作,继一年前欧洲投资银行在埃及设立代表处后,该行将分别在突尼斯和拉巴特设立代表处,突尼斯代表处将于12月10日正式成立。欧洲投资银行希望通过这些代表处可以向当地私营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承担融资风险。今后欧洲投资银行向这些国家的企业提供贷款时,国家担保可不再作为贷款的必要条件,银行将亲自负责私营企业、特别是重大项目和优先发展部门的融资。欧洲投资银行今后每年向该地区提供总额20亿欧元的各种形式贷款,为该地区国家加入2010年成立的欧洲地中海地由贸易区所做的
经济调整提供资金支持。
2003年突尼斯获得的欧洲投资银行贷款为3.95亿欧元。其中,1.5亿欧元用于中小企业长期投资,1.1亿欧元用于30家医院改造,5500万欧元用于突尼斯电力煤气公司的增建天然气管道网,4500万欧元用于突尼斯运输公司,3500万欧元用于比塞大冶金厂改造项目。
欧洲投资银行目前在地中海国家的投资多用于国有项目,该行宣布今后将重点向私营企业提供贷款。
驻突尼斯使馆经商处
2004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驻突尼斯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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